12月25日,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王鲁玥检察官受邀走进北航实验学校中学部,聚焦校园欺凌与网络安全两大核心,为全体同学送上一场内容详实的法治宣讲。

网络既为青少年打开了看世界的窗口,也潜藏着欺凌、诈骗、不良信息诱导等 “暗礁”;“键盘暴力”“线上挑衅” 等网络欺凌行为,正成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新隐患。宣讲中,检察官以真实案例向同学们重点解读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有关网络欺凌的定义及法律条文:202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明确,网络欺凌属于校园欺凌的一种,包括语言暴力(网络上发表侮辱言论、不实信息)、行为暴力、心理暴力(孤立、排挤他人)等,只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,就要承担责任。


检察官特别指出,网络欺凌绝非 “未成年人打闹”,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:轻则需承担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;情节较重的可能面临行政拘留、罚金等行政责任;若达到 “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”“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” 等标准,还可能构成侮辱罪、诽谤罪、寻衅滋事罪,面临刑事处罚。

检察官特别提醒,即使是未成年人,也需为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,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‘玩笑’要有边界”。“网络言论自由” 不是 “随心所欲”,每一句话都要承担法律责任:编造虚假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并传播,可能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;侮辱、诽谤英雄烈士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将构成触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、荣誉罪;编造爆炸威胁、生物威胁等恐怖信息并传播,涉嫌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。
检察官告诫同学们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侮辱、排挤行为;遭遇欺凌及时留存证据,向家长、老师或相关部门求助;明确网络言行边界,尊重他人人格尊严。


除了网络欺凌,网络世界中的各类安全隐患也在威胁着未成年人的成长。宣讲中,几起真实案例揭开了网络背后的风险,检察官总结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风险主要集中的四大场景,“网络沉迷诱导”“不良信息侵蚀”“虚假信息陷阱”“言行边界模糊”等行为极易触碰法律红线。
为守护网络安全,检察官提醒同学们要牢记 “三不原则”:不轻信陌生弹窗广告、不明兼职信息;不透露个人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密码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;不约见陌生网友、不向陌生账户汇款。

检察官要求同学们要做到文明上网,遵守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理性互动、文明表达,不信谣、不传谣;同时提高警惕,远离网络色情、暴力等不良信息,不沉迷网络游戏,不参与账号买卖、外挂使用等违规行为。
“守法,法似一盏明灯;违法,法如一把利剑。” 检察官最后提示,青少年是网络时代的原住民,既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,也要坚守法律底线,不做网络风险的制造者、传播者,共同维护和谐校园,守护网络清朗空间。
